竞赛规程
一、项目名称
2024云南省社区运动会广场舞公开赛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序号 | 日期 | 活动地点 | 活动场地 |
1 | 9月7日 | 楚雄禄丰市 | 禄丰体育馆 |
2 | 9月15日 | 玉溪澄江市 | 凤山公园文化广场 |
3 | 9月21日 | 曲靖师宗县 | 师宗县篮球馆 |
4 | 国庆期间 | 昭通巧家县 | 巧家县玉屏中心学校体育馆 |
5 | 10月13日 | 德宏州芒市 | 州体育运动中心体育馆 |
6 | 10月26日 | 昭通威信县 | 威信县扎西体育馆 |
三、比赛项目
自编或自选集体套路广场舞:须具有广场舞运动特性的大众操舞类,提倡原创。不得以说唱类表演性节目参赛;不得出现如:劈叉、翻腾、复杂的托举等高难度危险动作。
四、竞赛规程
(一)参赛人员
1.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2.年龄18-65周岁,男女不限;
3.须在云南省境内工作或生活。
(二)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
2.为使本次赛事更加公平合理,提高基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比赛参赛舞种可为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广场舞等。
3.自编或自选套路时间3 分30 秒至4分30秒(不包括提示音),计时由第⼀个可听到的声音开始,到最后⼀个可听到的声音结束。
(三)比赛评分
比赛按统一抽签确定上场顺序。评分办法采用10分制,评委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平均值为参赛项目最终得分。
(四)比赛器械、服装及音乐的相关规定
1.比赛器械
可根据需要使用质量较轻的器械,器械必须是安全的,不允许使用刀、枪、剑等较锋利、具有伤害性的器械,器械应体现属性特点,并具有健身性和安全性,每套动作只能选用一种器械。
2.比赛服装
(1)比赛服装应便于广场舞运动,可印有内容健康的图案和文字;男女参赛者之间服装允许存在差异,但应保持风格统一,比赛用鞋符合健身要求。
(2)参赛者可佩戴表现项目特色的饰物,饰物的材质、形状须是安全的,不得有悬垂物;参赛者身体禁止涂抹油彩; 比赛时不允许露出内衣或打底服装。
3.比赛音乐
各团队自行准备参赛音乐,由各队自备(MP3格式)提前发给大会,并将其音乐录制在高品质的U盘上(U盘内不允许有其他乐曲),并在包装袋上注明参赛队名及曲目。
(五)比赛报名
1.每队设领队1人、教练1人,上场参赛队员12—20人,性别不限,参赛队员可兼领队。
2.赛事以当地州市级以下的县、区、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队参加,不允许跨县、区组队。
3.参赛队有违反规定的,取消该参赛队资格和比赛成绩。
4.参赛队被取消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增。
5.若单场比赛报名队伍不足6支,则该场赛事取消。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起(截止赛前三天)。
2.本次活动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领队通过本链接进行报名,下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填报所有队员信息上传至邮箱后,即为成功报名。
4.联系邮箱:1543453607@qq.com(上传请备注:参赛项目+参赛队伍名称+领队姓名+领队联系方式)。
5.联系电话:0871-65512535,赵老师
6.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后将进行审查,确保报名表无误并符合赛事要求,如经审核不符合参赛要求,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录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颁发比赛奖匾;一等奖队伍颁发奖杯,所有参赛选手颁发比赛证书。
(八)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需持相应等级裁判员证书或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聘请的仲裁、裁判组差旅费、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九)仲裁
1.如在比赛中出现争议,参赛人员应在赛事结束后1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采用谁申诉谁举证的办法执行。
2.赛事申诉需缴纳申诉费200元,申诉成功后全额退还,申诉失败将不退还申诉费,申诉失败收取的申诉费不予退还,申诉费购买体育器材进行公益捐赠。
(十)安全风险
1.比赛期间,所有参与者和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官员、裁判员和志愿者等,由组委会统一购买保险。因参与者个人原因信息错误导致保险无效,责任由参与者本人承担。
2.参与者必须知悉参加此项比赛对健康状况有特殊要求以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对参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做出审慎的评估,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天气改变或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风险;湿热带来的危险,包括中暑等;自身身体状况,或伴随着活动本身的生理反应可能引发的风险;动物或昆虫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侵害;其他可能面临的危险或意外和事故等。此类事故均为⼩概率事件,但在运动中请保持敬畏警惕之心,做好备赛训练以防止风险发生。
3.对于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非主办方原因造成的伤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4.参与者在活动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由参与者自负。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